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
刑法分则第10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共32个条文,其中定罪处刑条文28条,包括31个罪名。按照本类犯罪侵犯国家军事利益的不同方面即所侵害的不同客体,军人违反职资罪可大体分为以下五类:
(1) 危害国防安全的犯罪。包括投降罪,军人叛逃罪,为境外窃取。刺探,收买、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。
(2)妨害作战秩序的犯罪。包括战时违抗命令罪,隐瞒、谎报军情罪,拒传。假传军令罪,战时临阵脱逃罪,违令作战消极罪,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,战时造遥惑众罪。战时自伤罪,遗弃伤病军人罪,战时拒不敢治伤病军人罪,战时残害居民,掠夺居民财物罪,私放俘虏罪,虐待俘虏罪。
(3)危害军事秘密安全的犯罪。包括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,故意泄露军事秘密事,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。
(4)危害部队战斗力物质基础的犯罪。包括武器装备肇事罪,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,盗窃、抢夺武器装备、军用物资罪,非法出卖、转让武器装备罪,遗弃武器装备罪,遗失武器装备罪,擅自出卖、转让军队房地产罪。
(5) 妨害部队管理秩序的犯罪。包括擅离、玩忽军事职守罪,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,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,逃离部队罪,虐待部属。